61辆!泾县这些车辆被扣留,请车主速来处理!
泾县发布
讲述泾县故事 流传泾县能量
截止2023年8月31日,县公安局交通治理大队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治理中禁锢跨越30日尚未接管处理的车辆共计61台(电动车47台、二轮摩托车6台、自行车8台),请当事人(单元单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车辆相关手续到县公安局交通治理大队接管处理,过期仍不接管处理的,县公安局交通治理大队将凭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治理条例》、《..道路交通平安法》、《..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划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泾县公安局交通治理大队
2023年9月12日
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治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依法被禁锢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供应被禁锢车辆正当证实、补办响应手续或许接管响应惩罚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该当实时返还;三十日内没有供应被禁锢车辆正当证实或许补办响应手续,或许不前来接管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通知而且经通知三个月仍不前来接管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依法处理。
附:遵照《..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及《..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划定 被禁锢的灵活车,驾驶人或许所有人、治理人30日内没有供应被禁锢灵活车的正当证实,没有补办响应手续,或许不前来接管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通知而且经通知3个月仍不前来接管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将该灵活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不法拼装的灵活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尺度的灵活车予以报废;灵活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过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01.《宣纸上的山水画卷》精品短视频大赛收集投票起头啦!
02.这个会议,政企“双向奔赴”!
03.宣纸开篇,串联全篇!安徽 造!
起原:泾县交警
责编:张琳
审核:汪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