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司法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划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该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纠正,或许依法予以撤销。

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划定,有下列景遇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分:

(一)对相符法定前提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合公示依法该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意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短长关系人履行法定示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相符法定形式,纷歧次示知申请人必需补正的悉数内容的;

(五)违法流露申请人提交的贸易机要、未流露信息或许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让渡手艺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前提,或许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许间接地要求让渡手艺的;

(七)未依法解说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许不予行政许可的来由的;

(八)依法该当举办听证而不举办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打点行政许可、实施监视搜检,索取或许收受他人财物或许谋取其他好处,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赐与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景遇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相符法定前提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许超越法定权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意的;

(二)对相符法定前提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许不在法按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意的;

(三)依法该当凭据招标、拍卖究竟或许测验成就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意,未经招标、拍卖或许测验,或许不凭据招标、拍卖究竟或许测验成就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意的。

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私自收费或许不按照法定项目和尺度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退还不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分。

截留、调用、私分或许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当遵照国度补偿法的划定赐与补偿。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视职责或许监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许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与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形或许供应子虚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许不予行政许可,并赐与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民众平安、人身健康、生命产业平安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诳骗、行贿等不合法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该当依法赐与行政惩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民众平安、人身健康、生命产业平安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该当依法赐与行政惩罚;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许以其他形式不法让渡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局限进行运动的;

(三)向负责监视搜检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形、供应子虚材料或许拒绝供应反映其运动情形的真实材料的;

(四)司法、律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私自从事依法该当取得行政许可的运动的,行政机关该当依法接纳办法予以阻止,并依法赐与行政惩罚;组成犯罪的,依法穷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本律例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刻日以工作日较量,不含法定节沐日。

第八十三条 本法自20047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划定,制订机关该当遵照本律例定予以清理;不相符本律例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住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