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法官温情调解暖人心
“法官,你们来评评理,对方把我打伤了,还把我手机砸了,如今却既不补偿损失也不赔礼报歉。”
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丁江法庭受理了一路损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
案情启事
原告在吉水县白沙圩镇经营一服装店,被告在该店中购置了密斯内裤,之后以产物质量错误格为由要求原告退款。原告则认为被告已经将内裤标签取掉不克进行二次发卖,便分歧意退款。双方都情绪感动,争执不下,继而大打出手。在公安机关介入下,双方仍未放下心中芥蒂。被告因着手伤人被公安机关治安惩罚,原告则告状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报歉并补偿损失。
调整动态
承法子官接办该案后,耐烦向双方当事人具体认识事发情形,前去公安机关调取有关笔录等证据,慢慢查明案件事实。考虑到案情对照简洁,法官决意开展庭前调整。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但始终未能杀青一请安见。原告要求被告赔礼报歉并补偿其损失,被告以其已被治安拘留而分歧意赔礼报歉。认识双方矛盾症结后,法官对峙情、理、法相融合,指导双方换位思虑,并针对争议核心耐烦进行司法释明。最后,经由法官的多轮调整,双方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自愿杀青一致调整和谈。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报歉握手言和并就地补偿原告损失,双方最终冰释前嫌。
“小案”是人民法庭司法工作的平常,近年来,吉水法院丁江法庭始终对峙“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络续索求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调整力度,鞭策矛盾胶葛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起原:丁江法庭 黄瑞
编纂:新媒体团队
校对:毛志勇
核发:张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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