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引入“提存公证”机制
“必然吸取教训,用缴纳的修复资金去修复被我们损坏的太湖水域天然生态情况。”近日,一路涉嫌不法捕捞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将9万多元生态情况损害补偿修复资金,汇入姑苏市吴中公证处的指定账户。这是姑苏打点的首例生态情况损害补偿修复资金提存公证。
这笔补偿金源自姑苏市吴中区审查院打点的一路集结多条大马力快艇、使用电拖网在太湖不法捕捞水产物案件。在打点该案过程中,吴中区审查院依托“益心为公”审查云..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本案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结合“益心为公”自愿者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最终,悉数犯罪嫌疑人均朴拙悔过,透露自愿申请缴纳生态修复金。
受损渔业的修复金有了,但这笔补偿金该若何专项专用,破解补偿金暂存难题、不规范、不平安等实际难题?
本年10月,吴中区审查院结合吴中生态情况局、吴中区司法局率先出台《姑苏市吴中区生态情况损害补偿修复资金提存使用实施法子》(以下简称《实施法子》),竖立生态情况损害补偿修复资金提存使用轨制,明确补偿金提存适用于审查机关正在打点的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侵权人(被告)承认审查机关拟对其提起的诉讼恳求,自愿先行缴纳补偿金的景遇,以此确保规范治理、高效使用公益损害补偿金,有效珍爱国度好处和社会民众好处。
凭据《实施法子》,审查机关协调公证机关打点提存公证,公证机关对侵权人供应的证实材料进行审查,再次确认侵权人真实设法和意愿后,示知侵权人权力义务和该公证事项的司法意义和司法后果,指导侵权人将生态修复金9万余元存入公证处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引入提存公证有助于有效破解公益损害补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治理难的问题,包管生态修复和治理责任落实,避免显现“污染情况、群众受累、当局买单”的局势。同时,对这些资金进行“一案一账户”治理,凭据审查机关、生态情况局和司法局出具的审核定见,按划定拨付给生态修复使用单元单子,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亮。
今朝,吴中区审查院已对打点的两起损坏生态情况和天然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该轨制,共提存11余万元生态修复金。
下一步,姑苏将深化适用并持续完美该项轨制,营造“情况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气氛,确保生态情况损害补偿轨制落实落细见成绩,助力姑苏生态情况质量络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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