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一美容院被查!罚8万
起原:丽水卫生监视所
近年来,在颜值经济和网红经济的鞭策下,医疗美容需求日渐兴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打针透亮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卵白、肉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也就是近几年鼓起的轻医美概念。在伟大的经济好处的诱惑之下,造孽分子也对准了所谓的“商机”,借助不法“微整形”医疗美容项目敛财逐利,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平安。
本年3月份起头,龙泉市卫生监视所开展袭击不法医疗美容专项动作,对辖区内生活美容场合开展地毯式排摸,严峻袭击不法“微整形”医疗美容行为。卫生法律人员在一次结合搜检时,发现辖区某生活美容馆内有实施医疗美容的仪器、使用过的带血棉片、一次性打针器、针头、表皮止痛局部麻醉剂及医疗美容液体敷料产物等。法律人员现场进行证据先行挂号留存并对该场合的经营者进行扣问查询。
经进一步核查,该美容店经营者多次为顾客打针水光针、进行针清的医疗美容行为属实,其本人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依据《..医师法》,赐与当事人充公违法所得5360元、充公物品工具价格12333.15元及罚款8万元的行政惩罚。
司法依据
《..医师法》
第十三条第四款,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运动。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律例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住手不法执业运动,充公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工具,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较量。
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费者要选择正当合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的工作人员要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一句话归纳:正当医美=正当医美机构+正当医美大夫+正当医美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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