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地发布:禁止!
近期,全市显现一连干燥天色,林下可燃物遍及较为干燥易燃,火灾发生风险较高,丛林防灭火形势严重。为有效预防丛林火灾发生,珍爱我市丛林资源和生态平安,泉州市多地发布禁火令公告,一路来看↓
1月19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当局发布
丛林防火禁火令
1月21日至1月28日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当局
关于发布丛林防火禁火令的公告
当前已进入冬季丛林防灭火工作要害期,且近期天色晴暖干燥,极易激发丛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丛林火灾发生,凭据《丛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划定,区当局决意从1月21日至1月28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罗烧荒、烧杂、烧田埂、造林炼山、祭祖用火、爆破等)。违令者,按照《丛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治安治理惩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划定穷究相关人员责任。
丛林失火德律:12119
特此公告。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当局
2024年1月19日
晋江市人民当局关于发布丛林禁火令的公告
近期,全市显现一连干燥天色,林下可燃物遍及较为干燥易燃,火灾发生风险较高,丛林防灭火形势严重。为有效预防丛林火灾发生,珍爱我市丛林资源和生态平安,凭据《丛林防火条例》划定和《泉州市丛林防灭火批示部关于发布2024年第1号高丛林火险橙色预警旌旗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4]1号)要求,全市丛林防火区从2024年1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止,禁止野外用火。禁火时代: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野炊、烧烤、抽烟、乱丢烟头;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焚烧烧毁物、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严禁点烛、烧香、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遵照《..治安治理惩罚法》《丛林防火条例》穷究其责任,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穷究责任。
特此公告。
晋江市人民当局
2024年1月19日
南安市人民当局发布
凭据《泉州市丛林防灭火批示部关于发布2024年第1号高丛林火险橙色预警旌旗的通知》(泉森防灭指[2024)1号)文件精神,将全市林区规定为丛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刻发布高丛林火险橙色警报旌旗,发布丛林防火禁火令(1月21日至1月28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增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治理,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视护林员增强巡山护林。
三、南安市印山丛林消防队在此时代要统一食宿,24小时集结待命。各乡镇(街道)丛林消防部队进入警觉状况,进一步落实扑火通信、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的各项预备。
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增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
丛林防火
人人有责
请人人自发遵守平安用火划定
发现丛林火情
应第一时间拨打
丛林火灾报警德律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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