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汇总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子虚透露与隐藏行为的效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子虚的意思透露实施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
以子虚的意思透露隐藏的民事司法行为的效力,遵照有关司法划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民事司法行为无效事由】 违反司法、行政律例的强制性划定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然则,该强制性划定不导致该民事司法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通同的民事司法行为效力】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通同,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民事司法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花样条目的无效】 有下列景遇之一的,该花样条目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划定的无效景遇;
(二)供应花样条目一方错误理地免除或许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首要权力;
(三)供应花样条目一方清扫对方首要权力。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目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目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有意或许重大过错造成对方产业损失的。
第七百零五条第一款【超最长租赁期部门无效】 租赁刻日不得跨越二十年。跨越二十年的,跨越部门无效。
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子虚透露合同无效】 当事人以捏造租赁物体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八百五十条【手艺合同无效景遇】 不法垄断手艺或许损害他人手艺功效的手艺合同无效。
第一千零七条【人体生意无效】 禁止以任何形式生意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尸体。
违反前款划定的生意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无效婚姻】 有下列景遇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娶亲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无效收养行为】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司法行为无效划定景遇或许违反本编划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效遗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需透露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钳制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窜改的,窜改的内容无效。
ARBITRATE
九江仲裁..
签署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目
尺度仲裁条目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九江仲裁..按照该会仲裁划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增补仲裁和谈示范文本
双方因履行XX合同发生胶葛,现协商不成,双方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九江仲裁..仲裁解决,仲裁裁决究竟对双方均有约束力。